2012年1月3日 星期二

馬總統違法收政治獻金


北市彩虹連線立委阮昭雄、姚文智、李建昌3日上午於立院聯合召開記者會,提出政治獻金名單、捐款者關係表等具體事證揭穿馬英九清廉假面具!指出馬英九於2008.1.11競選第12任總統時接受六筆來自工信工程董監事的政治獻金,而當時工信工程承攬內湖捷運工程仍在履約期間,這些政治獻金顯然違反政治獻金法第7條;又2003.4.23 馬英九擔任市長任內決標內捷案給工信工程,當時的工信工程具有國民黨黨營事業中央投資公司11.23%的持股,此亦違反政府採購法第38條;甚至內捷案從得標328億追加到433 億,超過百億的預算是否涉圖利工信工程?馬英九與工信工程之間的利益輸送啟人疑竇,合理懷疑上述政治獻金根本是冰山一角,馬是否把市庫、國庫通到黨庫?姚文智等人呼籲馬英九應在選前主動公開說明,連線成員也將於明日至北檢提出正式告發。

阮昭雄指出馬英九擔任市長時,黨營事業中央投資公司投資工信工程持股11.23%,依照政府採購法第38條:「政黨及其具關係企業關係之廠商,不得參與投標」之規定,又工信工程大股東潘榮俊及其他董監事等6人捐錢給馬,當時工信工程還在履約(內捷工程)期間,也明顯違反政治獻金法第7條:「有採購契約在履約期間之廠商不得捐贈政治獻金。」阮昭雄說相信獻金也不只這幾十萬,懷疑還有其人頭掛名捐款!

姚文智表示如果國民黨認為宇昌案都應有旋轉門、但是馬英九竟然毫不迴避公然接受決標廠商的政治獻金!何況具國民黨黨營事業關係的工信工程是不得參與投標的,這是明目張膽的違反上述兩法,甚至也有違反貪汙治罪條例之圖利罪?馬英九內捷案以追加預算方式讓得標廠商工信工程足足多了上百億。姚說這些獻金不是冰山一角、而是冰山雪花而已,隱藏性獻金不知多少?馬英九應在選前主動公開說明。

李建昌則說工信工程潘榮俊擔任國民黨的中央委員第15、16、17、18屆任期從1997年8月到2013年8月,工信工程在台北市標下許多高額案子,中山二橋拆除及新生高架橋北端引道改建工程7億6千萬、新生高架橋改善工程21億、內湖線捷運工程328億追加到433億、捷運南港線255標、板南線265標、新莊蘆洲線570下標其中新莊線30.5億元、還有花博景觀工程...等等,不勝枚舉,而這些工程也都是在馬英九市長任內一一決標給工信工程,而潘榮俊以自己太太、女兒、女婿等等名義捐錢給卸任不久的馬市長,馬豈能接受?誠如劉文雄所言,馬英九沒那麼乾淨!馬營1/8 舉辦大遊行經費高達千萬,這些捐款都只是冰山一角,這些事件揭露,讓社會各界來具體檢驗!

阮昭雄、姚文智及李建昌三人指控馬明確構成違法!明天將向台北地檢署正式提出告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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