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4月1日 星期日

中時電子報獨家專訪 新聞局長姚文智

★轉載自中時電子報-人物專訪
訪問人:中時電子報總編輯郭至楨
訪問地點:中時電子報會議室
訪問時間:民國九十四年六月七日


Q:姚文智這三個字漸漸地在台灣民眾心目中留下印象,是否先請您介紹一下自己?

A:過去我在地方政府工作,恐怕有些網友都不認識我。我先自我介紹一下。我過去曾擔任謝院長的國會助理,後來我一路跟他去高雄選市長。謝院長擔任高雄市長時,我擔任高雄市新聞處長,後來又接了副秘書長一職。所以,我一直在高雄。之後由於自己生涯的考慮,因此我又到台視董事文化當總經理,同時,我開始負責籌辦原住民電視台。我是新聞系畢業的,研究所就讀於政大政治研究所。求學歷程會這樣,與想要當要聞版記者有關。我也應徵過電視台,本來想當主播,不過一直沒被錄取,哈哈。

Q:您也當過記者?

A:對,我當過。

Q:從高雄新聞處長到副秘書長,後來成為台視董事、與台視文化出版總經理,事實上,在這一段路中間,你都一直和新聞媒體保持著關係,沒有離開這個圈子。是嗎?

A:對,差不多,因為現在是媒體政治的時代。

Q:謝院長在高雄競選的時候,是您幫他輔選、做新聞、幕僚、策劃的工作?

A:選舉的時候幾乎都是負責這些事情。不過,在我擔任副秘書長的時候,我的興趣轉移到空間改造方面。在高雄市,我協調很多空間改造的計畫,我也是「愛河小組」的召集人,負責高雄市的愛河改造。

Q:所以在愛河的整治工程上,您也了一份心力?

A:是的,我全力以赴,看到愛河從掩鼻而過,到現在大家可以乘船在河面上遊憩,感到很有成就感。值得一提的,就是我們除了改造空間外,也建立了許多制度,就是繼空間改造之後要如何引進文化與觀光休閒活動。「城市光廊」就是在我們協調之下出來的產物,現在許多縣市都參考我們的做法。這些事情讓我有很大的成就感,相較之下,新聞反而比較累。

Q:從經歷上看,對擔任新聞局長一職,您似乎在政務官的資歷上短了些。台灣的媒體是這樣的多元與複雜,您現在接掌新聞局長這個重要的工作,您的心情如何?您又有怎樣的把握,能做好新聞局長一職呢?

A:首先,關於您所說我政務官的經歷較短,其實,跟以前的局長相較,應該不會。我當過政務官,我的資歷並不算短:我在新聞處是一年半,副秘書長是三年半,過去歷任局長中,有的並不來自新聞界,有的也不見得當過政務官,多半還是教授。當然,那並不代表表現就不好,不同的人有不同的優缺點。

而我,當然也努力與期許自己做到下列幾個角色:第一、就是與民眾溝通,讓大家能了解行政院的施政內容。溝通並不一定是宣傳,同時,許多政府的施政內容是與民眾息息相關的。

您方纔提到,我們現在媒體相當自由發達,的確,從威權時代媒體管制的時代,到現在的自由發達,真是百花齊放。演變到今天,有一部份更還牽涉到新的產業的進入,那就是數位化;另外還有整個產業不斷的跨大,因此需要調整產業的秩序,進而調整內容。譬如說,因為新聞劇烈地競爭、要搶奪市場,因此有廣告的壓力和市場的壓力,於是大家要聳動要渲染。我昨天看到一則新聞,它其實在講說裝了監視器以後,可以拍小偷,結果卻意外錄到老公和第三者在偷情。這則新聞我仔細看了畫面,我發現其實是兩組不同的人,所以根本是一則移花接木的畫面與報導,最後到了法院時,又有一個不相干的畫面。這則新聞報導的真實性實在存疑。

我們的媒體從過去的緊縮、到開放、到現在幾乎是毫無限制。我說「毫無限制」部表示新聞局將要扮演限制或是管制的角色,膽識,整個媒體產業必須要有自律以及責任。我幾次面對質詢的時候,都特別表達過這個想法。除了呼籲之外,另外有些是法律有所規定的,新聞局則應該依法行政,例如日前「倪夏事件」甚囂塵上時,「觀落陰」的問題,就已經牽涉到法律層面了。那時,我們透過審議會,討論許久後才定案。因此,新聞局的確是希望可以導正一些問題,我們嘗試在做。

媒體亂象多 新聞局盼業者守法自重

Q:你提到對於台灣媒體的現況,不管是倪夏事件中的怪力亂神,或像蚊哥出殯時的過於渲染黑幫,對於青少年都會造成錯誤的引導。這些的現況的造成,追根究底是收視率的關係,也就是媒體產業激烈的生存競爭,當然,另外還有民眾的「知的權力」與媒體的「新聞自由」。身為主管機關的新聞局要如何持平地處理呢?

A:為了激烈的競爭,有時候,大家就會下猛藥,就是說你「渲染」──把一些比較聳動的消息不斷的報導與刊登。我認為,這種做法其實趕跑了很多觀眾,很多調查結果顯示:收看電視的已經慢慢在減少了,觀眾流逝了。也就是說,觀眾自己是會選擇的。我認為,在這個市場裡,並不是一窩蜂就會成功,有時候,真的應停下來想一下。短期或許下猛藥有效,但就長期來講則未必。新聞的自由我們也完全尊重,但是在自由的背後,有一些責任、有一些倫理的。

Q:您以後對於過於渲染、或是過度誇大的新聞報導,會不會有比較斷然的做法,例如重罰?

A:我想不會,也不能這樣講。我是行政官員,新聞局也當然是依法行政。當然,我們會把我們的看法講出來、理性的呼籲與協調,譬如說和媒體的主管討論、甚至召開公聽會。價值是大家討論出來的。

我知道許多媒體主管非常無奈,我問過他們,你們為什麼一定要這樣子?他們都說,我也不想這樣子!我也問記者,你們為什麼要做這樣的新聞、甚至於假新聞?記者也說「我們也不想」。觀眾也不想,媒體的老闆不想,記者也不想,但還是做了。

Q:那問題在哪裡呢?

A:所以就像馬克思理論講的「異化」,大家都不想,可是就有莫名的黑手主導、推動去做。因此我們需要一個機制、並且加以調整。這些機制不一定是新聞局,新聞局可以在旁扮演鼓吹與協調者的角色。主要應該是民間的力量,有些人選擇不看電視、有些人提出一些看法或是投書。未來,我們還希望學界的加入,大家一起與新聞媒體溝通。

Q:所以未來新聞局局長會採用理性訴求、柔性勸導的方式?

A:我們大前提是依法行政。例如跑馬燈,其實是有法律規定的,而我們的執法,也已經考量了競爭激烈的事實,我們也儘可能的尊重新聞台的活潑與創意。但是,放眼未來,這似乎也不是唯一的方向。新聞媒體的價值有許多層面,它既可能形塑民眾的世界觀,同時也有教育的功能。另外,還有呈現文化多樣性的角色與責任。最近我們與文建會正在討論這個議題,因為目前的媒體呈現出「北部中心主義」,而忽略了地方的新聞、國際的新聞。國際方面,我們又太偏重美國的新聞與媒體內。因此,目前在台灣,文化是狹窄的、多樣性是不足與傾斜的。我們希望未來可推動,讓媒體成為促進台灣社會文化多樣性的推動者之一。韓國就有類似的規定,以電影為例,他們規定(韓)國片比例是百分之五十,美國片百分之三十,其他的百分之三十則來自世界其他的國家。

開拓台灣國際視野與文化多樣性 媒體有責

Q:像這類事情,我不知道是否可以勸導,讓電視與其他媒體增加國際新聞的比例。台灣的媒體事實上對於國際局勢的發展是很冷漠的。陸以正前大使於中國時報有寫一篇文章,認為台灣在整個國際局勢裡面自閉自欺。我們要放遠整個國際局勢,不要自我封閉與愈來愈狹礙。

A:我們可以提幾個方法:一是政策的誘導。譬如,我們鼓勵、協助推動英語新聞,這是在廣播和電視新聞報導的部分;其次,是協助台灣社會接受更多國際資訊,例如,電影方面,我們怎樣獎勵、甚至直接協助打通通路,讓更多的電影進入台灣。第三、是否可以公聽會的方式,在經過大家的討論後,可以建立出一個促進文化多樣性的規範。第四、呼籲媒體自律,加上新聞局訂定規範,讓大家有法遵行。我想原則是溝通,大家都同意。事情我們會慢慢做,不是新聞局強要怎樣,就一定要怎樣的。希望大家不要誤會。

Q:主委機關有責任做這樣的訴求,請媒體一起來配合。沒有人談這些事情,久而久之,大家也就不以為意了。

A:剛剛講的那個現象,其實大家都覺得有問題,那就是你看我、我看你,可是因為眼前收視率就在那裡,大家互看一眼後,還是衝了。所以,應該有人出來把紅線拉出來,當然也不是要限制什麼,只是說,大家可以不必那樣炒做。

新聞媒體與政治人物 都應謹言慎行

Q:您提到媒體報導的一些亂象,許多時候是人為刻意塑造出來的,例如政治人物、或是其他公眾人物。舉個例子說,像這陣子的「腳尾飯風波」,王議員主動將這些資訊提供給媒體,當媒體開始去追的時候,事實卻又沒有辦法得到澄清。因此掀起社會的恐慌與亂象。

A:我剛剛提到,這是一個媒體政治的時代,亦即,政治跟媒體互相牽引與互動。我期待這個事件都能給政治人物和媒體有更深反省的機會。媒體的報導,是不是可以多一些正面的?是不是可以不要言聽計從、只會被動的追?政治人物可不可以不要「語不驚人死不休?」這樣,莫須有的事情就不會如滾雪球一般無端擴大,造成社會恐慌。

未來選舉將要採用單一選區制,政治人物這樣的操作方式就將不會有什麼好效果了,因為民眾的眼睛是雪亮的,就算有一部份的人眼睛暫時被蒙蔽、被吸引了,長期來說,必沒有效果。我們因此期待這樣制度、以及帶來的改變。

網路分級雖不易 成立基金會落實推動

Q:從98、99年的網路狂潮,慢慢地,如今,網路已經為大多數人所接受,成為生活的一部份,甚至成為許多人重要的資訊管道。前任新聞局長試圖推動網路分級制度,但是,似乎行不通。傳統的分級方式,硬套在整個網路裡面,是否合宜,值得商榷。以國際經驗來說,網路分級是一個民間自律行為,逐漸成為國際公約。國內目前的四級制度,與國際通行的標準不同,但是,網路無國界,新聞局要將要如何落實網路分級制度?您的想法與規劃又是什麼?

A:你提的部分,我承認,非常的困難。它真的不容易,因為網路的特性就是無所不在、無遠弗屆,隨便一個按鈕切換,你根本管不到。但是因為「兒童與少年福利法」要求新聞局,所以我必須要承擔起這個責任。

目前,在新聞局的協助下,民間成立的「網路分級基金會」,目前正積極地討論與研究分級的方式。據我所知,基金會的想法是把分級制度修正成「限制級」和「普遍級」兩級。不過,即便如此,都不見得容易執行。

新聞局不會昧於現實,我們當然希望能過透過這樣的方式,做到您之前提到的民間業者的自律,漸漸形成一股壓力。

Q:對於主流媒體、或是正派經營的業者,我相信大家一定非常樂意站出來響應新聞局的政策。因為可以讓分級的方法更簡化、讓大家更容易與世界接軌。同時,更也可以保護我們的兒童。不過,如何讓家長知道這事情?家長到底知不知道什麼叫做內容分級?知不知道如何使用?這還是一個門檻。

A:你說的沒錯,我們現在編了一千萬左右的預算,用來宣導網路分級制度的實施,好讓網路更普級、讓家長更了解在網路世界裡,如何面對網路相關問題。

與大陸交涉談判 不屬於「新聞自由」層次

Q:談到新聞,不免就會關切到「新聞自由」。日前陸委會暫停大陸駐台灣記者採訪,這到底是一件新聞自由的案子?還是國家安全的案子呢?陸委會的決策,對於台灣新聞自由的國際聲望,造成負面的宣傳,您怎麼看這事情呢?

A:首先我必須承認,如果這個事情是由新聞局來主導,我不會這樣做。但,我也理解,對大陸的工作時,國安單位有不一樣的考量。政府是一體的,因此我們當然支持。

我的看法是這樣的:中國這樣的國家是沒有新聞自由的,尤其在政治方面,他們是一言堂,管制是非常的嚴格。新華社派來的記者,其實,採訪新聞並不多,我看了很多!我在這裡沒並不是要批評,但是,我覺得他們有些都是靠台灣的媒體報導,然後改一改,就成了自己的「報導」,這說穿了其實就是「抄」;他們的「採訪行程」,有很多是到台灣的太魯閣和日月潭,這些沒有新聞的地方。所以我說,來台灣採訪,其實成了中國記者的福利。當然,讓他們了解台灣沒什麼不好,但是,談到新聞自由的話,那就是兩回事了。這不是「新聞自由」的議題,而是「兩岸交流」的議題。交流可以緊、可以鬆,這是雙方在互動的過程。

當然我們可以有更高遠的理想,期盼協助他們來爭取大陸的新聞自由,同時也讓他們了解新聞自由在台灣的狀況。

Q:「交流」或「新聞自由」,在不同的地方有不同的解讀。您提到的在中國大陸新聞上是沒有自由的,但是當這個事情出現在台灣──自認是一個民主開放、保障新聞自由的國家──時,是不是就應該成為「新聞自由」的議題?「兩岸交流」的說法是不是扭曲與轉移焦點呢?

A:「新聞自由」在台灣是一個價值,像你剛剛說的,法令也明定保障的。在台灣「新聞自由」是很高的一個價值,但我們在跟對岸處理事情、談判時,其實我們根本沒有在「新聞自由」的層次上討論,我們在面對他們的時候,我們考慮的不是這個,而是「交流」。另外,既然做決定的是國安單位,那麼,我們就應該尊重國安單位,讓他們去做。這我在前面也有提到。

Q:如果由新聞局來做這個決策,您說了,您不會這樣處理。事實,您後來對這個現象也對中共作了回應,就是應該要開放台灣的網路媒體,例如中時電子報。當初怎麼會談這個東西呢?

A:在這個方面,台灣網路新聞是被封鎖的,國安單位認為,我們在這方面是不是有些籌碼來談?其實有沒有效都還在評估中。談判就是這樣,雙方有來有往。我覺得在爭取新聞自由的時候,也突破和大陸的封鎖。兩岸交流是一個層次,新聞自由是我們要去爭取的。

戮力振興電影產業 讓國片「一年一百部」

Q:我們來談談大家比較關切、也好奇的,就是您曾說過,希望能好好在您的任內,激勵台灣的電影產業。台灣這幾年電影的產業相當蕭條,當然有很多的因素,市場是主要因素之一,有沒有好的市場讓好的導演來拍好的作品是另一個因素,而經費當然也是重要的因素之一。您提到「一年一百部國片」,您可不可以談談有哪些具體的方案?

A:我上任已經兩個多月,前任局長的做法有些我必須要延續,這些我稍後再報說。我先說我為什麼會提一百部。我觀察,我們前一年是14部,去年是24部,真是非常的可憐,這個跟加入WTO沒有關係,因為我們的量那麼少,市場上,國片的票房又非場可憐,不到百分之一。在這些情況下,我們要如何來發展國片?

話說回來,我們也要問一個問題:台灣到底要不要發展這個產業?我的答案是肯定的。因為過去我們台灣有基礎,而且是台灣過去的一個強項。同時,為了要建構台灣的主體意志、與台灣的本土文化、特殊性,發展電影產業是台灣的文化使命。在新電影的時代,台灣的電影也嶄露過頭角,影響到亞洲國家。

我們可以參考別的國家的做法,匯集資源。譬如說,韓國這幾年快速的崛起,他們的做法我們可以來學習,研究如何把他們成功的經驗學過來,因為他們也是學我們的。你知道嗎?我們有很多的工作人員都是跑到韓國去的。

另外,就是如何匯集更多的資源。我覺得過去這幾年,政府對文化產業的投資是不夠的,不管在文建會、或是新聞局的文化投資都不夠。最近,我協調行政院開發基金,希望能在數位方面,第一、主動參與投資,第二、扶持創投公司,未來在影片的投資方面,有更多的創意資產或者是無形資產。同時在信用貸款跟融資方面,克服許多的困難。

Q:有沒有商品化?像做不動產證卷?好的作品從劇本開始,如果有好的劇本、讓好的導演背書,就讓它成為有價的東西,讓資金可以挹注近來。

A:證券化是更有創意的。不過我想,這對我們還稍微遠一點,我們先盡量鼓勵創投公司。

「一百部」是我的希望、是我要衝的量。這一百部裡面,我希望有的是國際參與投資的,有的是獎勵青年導演的。另外,資金的部份很困難,行政院這方面,我希望可以整合資源,但是老實說不會超過十億。在這十億裡面,我們要發展電影的風格,不一定要走向好萊塢,台灣有其他的創意,走出自己的路。這個部分,就要不斷的琢磨討論,跟業界、發行商,我們一起討論。

最近我們會邀請了許多作家、導演,和我們一齊討論,希望堆動「台灣劇本年」,讓一些知名的作家來帶動。盼望這是一劑猛藥,讓電影產業活起來。

Q:對於台灣的電影,您有相當的期待與熱誠。您認為台灣電影的市場在哪裡?從那邊發展會是對我們最有利?譬如說,前一陣子的無米樂,大家看了很感動,那樣的東西是非常鄉土、充滿對這塊土地的信賴。但是,感人之餘,這是否代表它可以作為未來台灣電影的方向呢?

A:我必須先澄清,好萊塢會帶動很多後製的產業,我並不是否定掉那個方向。好萊塢與我們未來的路子,二者可以並行不悖。但是在短期內,由於台灣的資金與人才、還有設備與技術,一時之間想要與好萊塢並駕齊驅,是不可能的。但是,好萊塢所呈現的通路、創意、商業的邏輯,我們都可以學習。

台灣的電影,雖然資金不足,但我們的優勢在於,我們有很好的創意人才、很好的導演,這些都是拍電影的基礎。至於市場,則應該想辦法突破,例如與知名作家合作,想辦法進入世界華人市場。

另外,我們也與法國的電影界有密切的合作,可能很多人沒有注意到,許多年輕導演的影展,法國駐台的人員都有來參加。我們與法國電影中心建立了關係,一直都保持互相合作的友好關係。

法國大概一年有兩百億的資金推動法國電影,令人感到非常羨慕,台灣可能也可以參考法國這條路。

Q:局長方便透露目前大概有多少資金來推動這個東西嗎?

A:我上任以來,用的預算都是去年的。關於電影的預算只有將近三億。當然我們還協調其它的投資。我們推動數位媒體則是和文建會合作。

其實,我們是到處央求,例如我最近在找有獲利的國營事業,像最近一家國營事業就願意拍一部與台灣農村有關的電影,我就要想辦法來媒合、接這個頭。另外,我也期待華航來拍一部跟飛行、或者是跟飛機上有趣的事情的電影。另外,也有一些企業有不同的目的,例如要留作紀念,幫台灣農村發展做回顧。這些事情都需要花許多力氣去協調、溝通。我也拜託過國防部,過去他們協助拍攝許多軍教片,但是,我們現在還是可以拍一些與戰爭有關的電影。

大家都有不同的需求,我們就要來想辦法克服與滿足。當然,我們還需要注意市場與藝術性,而不是繼續做「教忠教孝」的騙子。

以政府之力 為台灣影視資料建立匯流平台

Q:我們談一談最近流行的「部落格」。我們知道您前陣子剛剛才剪綵開幕的「台灣影像部落格」,是否請您談一下那是怎樣的概念與內容?

A:您當提到「無米樂」,稍早前還有「生命」,其實最近台灣有很多記錄片,票房比劇情片還要好!另外還有一部「南方澳海洋紀事」,也是一部非常好的紀錄片。台灣這幾年在記錄片的表現非常的成功與優秀,在世界的影壇上、或是紀錄片領域中,台灣的成績是受到國際矚目的,我想這是過去林局長他推動的結果的,在我任內完成。

「台灣影像部落格」就是台灣記錄片的影像中心,或者說是記錄片的博物館,我們現在在陸續的收集,目前我們是收集在一千多部,以記錄片為主,包括以前的跟現在的,還陸續在收集當中,已經都數位化處理。我們還有一個國家電影資料管那裡就比較多三十五厘米的片子。

我們沿用「部落格」的概念,就是讓喜歡記錄片的朋友聚在這裡,然後互相討論與閱覽,我們的資料都已經數位化了。

Q:現在它是一個實體的建築物,有沒有考慮在網路上提供給民眾用最方便的方式去接觸到這些東西呢?

A:放到網路上則有著作權與頻寬的問題。新聞局現在正在規劃一個國家影音資訊平台,裡面提供目錄,讓大家檢索使用。這個資訊平台裡面就比較深廣了,包括有電視、電影的劇情片各一分鐘的簡介,並說明導演等資訊。我更希望它有市場行銷的功能,除了簡索之外,網友還可以知道台灣有多少歷史上的電影,未來要開拍的電影也可以成為專區,包含了徵才區,讓想來當明星的,或者缺人的導演都可以來。這個資訊平台就成為資訊交流區,可以徵求劇本、版權處理與宣告,同時也希望是中英文雙軌來做。我們希望這個網站是台灣未來影音資訊最集中的一個網站,就是國家影音資訊平台,國際上大家也可以來了解台灣,了解台灣的影音市場。

「置入性行銷」引爭議 未來不再做

Q:這個很重要,這對台灣不管是電影或記錄片歷史的記錄,非常具有歷史價值。
我接著想請問有關「置入性行銷」的問題。您認為新聞局對於置入性行銷的態度應該是如何?有沒有什麼方式可以避免這種行銷方式?


A:我先講政府的部份,「置入性行銷」過去引起許多爭議,我已經決定未來不在做了。我想,就是開誠布公地以廣告的方式宣達政府的政策,廣告也可以有更多的創意。大家明著來,也很好。

但是,話說回來,「置入性行銷」並不是洪水猛獸。我舉個例子,有一部電影是講類似《魯濱漂流記》的故事,裡面DHL就大量出現在電影畫面中,那就是置入性行銷。但是那出現的很自然。另外,許多運動健將使用的器具、或是運動用品,因為商家提供了資金奧援,因此出現品牌。如今我們要推動電影產業,我覺得我這一部份如果能夠很自然,不影響創作,那麼這種安排並不會太糟糕。不過,如果是為了置入而置入,像現在某個八點檔連續劇中,就不斷用某個牌子的手機打電話,就影響了戲劇與藝術性了。

Q:商業的部份民眾大概都知道並且較能接受,電視或電影都能夠接受畫面出現商品與商標。但是,爭議點在於公部門是否可以這樣子?是不是有不當的媒體資源運用?

A:我在討論置入性行銷時,都會用「鳥來伯與十三姨」這個節目來作說明。因為那個節目可以接觸到許多不同的市民與觀眾,好讓公部門的資訊──例如「勞退新制」──化成節目內容,讓非菁英份子、不愛看電視新聞的,一樣可以接觸到、並且理解公共資訊。我認為,在這個層次上,其實是無可厚非的。

不過話說回來,現在既然大家對「置入性行銷」有質疑,尤其是受到政治意識形態影響,我們以後就不要再這樣做了。

Q:就算它對於民眾的一些觀念宣導是對的、需要的,您還是會避免掉的?

A:我認為,如果做的好,並不是甚麼了不得的事,但是,這裡面當然也有一些分寸。你知道過去,國民黨時代,政令宣導的方式,可能是在歌仔戲演到一半時突然跳出來又唱又講的。

我覺得最嚴重的置入性行銷,就是給記者塞紅包,因為這根本就是置入於無形!當然,這個我們是不會做的。未來這個部分我們就不再做了,以避開這個爭議。做一個很好的廣告,大家也會叫好啊。

自我期許:政治味少一些 努力復興電影產業

Q:最後請教局長,您現在接任局長一職,與之前歷任的新聞局長各有不同的背景與特色,歷任新聞局長也都有不同的表現。您現在接掌新聞局,對自己的期許是什麼?要推動的重要計畫又是什麼?您自認為與歷任新聞局長差異的風格在哪裡?

A:我們剛剛一直講電影,我想,電影應該就屬我講最多。我為什麼講電影呢?因為我對於台灣文化的發展有使命,特別當我扮演這個腳色時,我更要好好去做。

新聞局有很多功能:政府的化妝師、行政院發言人、國際的行銷等等。另外,局長有時候也跟整個政治形勢也有關係,過去像林局長的時候,因為兩黨的競爭比較激烈,因此他必須扮演那樣的角色。現在謝院長提「共生和解」,新聞局長政治性的角色少了許多。

在電影產業方面,我會要努力去做有關於電影文化的事情;廣電媒體方面,現在是走向數位化發展的關鍵期,以迎接數位化的時代、並夠配合整個產業發展的節奏。在發展的同時,我也期待建立廣電媒體的秩序,未來將會有「國家傳播通訊委員會」取代新聞局。在這方面,法案已經在立法院了,我們也希望他能通過,未來取代新聞局。

未來,新聞局有的部分會進入行政院發言室,有的部分進入外交部,有的部分進入文化部。我曾經開玩笑說,我爭取當末代新聞局局長,本來林局長就說他是末代了,可是很快又換了。

Q:那您也樂觀接受這個發展嗎?

A:當然,國家政策就是這樣走。我不會說我來新聞局,就要把新聞局顧好,我們只要能好好做一天就好好做一天。國家要上軌道,未來國家組織要精簡。

大家對於新聞局留有一些陰影,那是因為新聞局過去做的事情。其實,我只是把法律的規定拿來重申而已,其實現在新聞局也沒有那樣的角色。


Q:最後請教您一個問題,您相當年輕,您使用網路嗎?

A:我使用網路。

Q:您是網路高度使用者嗎?每天都上嗎?

A:其實現在是很忙的。

Q:以前呢?在高雄市做幕僚,或者是處長的時候,您會經常接受網路嗎?

A:我承認用的時間並不多,多半是瀏覽新聞、有時候上上朋友的部落格,還有收電子郵件。網路現在已經是非常便利的工具,而我上任後,平均上網不到一個小時。

Q:您上中時電子報看新聞嗎?

A:會。

中時電子報資訊齊全、妙筆生花 看來過癮!

Q:您對中時電子報的看法如何?

A:特別有印象的,就是你們常常妙筆生花,在網路上的評論也非常的精采。感覺上好像沒有印刷媒體比較多的限制,中時電子報比報紙更活潑,有些時候也更毒辣,那看起來是很過癮的。真的很精采!資訊也非常的快速、齊全。非常感謝你們的努力。

Q:我們今天非常高興姚局長來接受我們的訪問。我們期望在姚局長的帶領之下能夠讓台灣的媒體或者是電影產業有更好的未來發展。今天非常謝謝局長接受我們的訪問,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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